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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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投资基金公司 重磅!为吸引基金公司,新加坡ACRA计划着手修订有限合伙企业法
为确保有限合伙企业的监管框架与企业的需求保持同步,并进一步加强新加坡作为基金管理和注册枢纽的领先地位,ACRA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去年已向利益相关者针对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基金公司征求意见。新加坡福智霖集团私人客户服务合伙人Luca认为,新加坡作为亚洲甚至全球重要的在岸基金设立地,近年来,持续推出和完善投资基金制度的设计,例如可变动资本公司(VCC)和现在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