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税收】城市国家新加坡 创新研发优惠多(新加坡公司税务免税政策)

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新加坡对创新研发项目有诸多税收优惠政策。新加坡的税收优惠政策涵盖范围广、影响大,主要是为了鼓励投资、出口、研发创新和重点产业的发展,外资企业和当地企业基本上可以同样享受。在众多税收优惠政策中,新加坡着重实施两类优惠:生产力和创新优惠(PIC)、加薪补贴优惠。

​【走出去税收】城市国家新加坡 创新研发优惠多(新加坡公司税务免税政策)

【走出去税收】城市国家新加坡 创新研发优惠多

中国税务报 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

孔丹阳 毛捷 于子慕

作者单位:北京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日前,华为新加坡公司通过媒体高调宣布,将积极扩展在新加坡的电信、企业和个人消费业务,并积极扮演企业公民角色。据悉,华为新加坡公司年初与淡马锡理工学院合作设立云计算实验室,最近又从新电信收购电话网络管理服务业务,其本地员工达800人,产品与服务已涉及超过三分之二新加坡人。 投资新加坡创新研发项目,成为我国企业投资新加坡的新趋势。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新加坡公司税务免税政策,就是新加坡对创新研发项目有诸多税收优惠政策。

税制简单颇受企业青睐

新加坡是一个城市国家,全国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税收管辖权方面实行属地原则,即企业和个人在新加坡发生、来源于新加坡以及在新加坡收到的收入都承担纳税义务。主要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商品与服务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等。由于新加坡税制简单,颇受中国企业青睐。

企业所得税方面,以管理和控制地(通常为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地)是否在新加坡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前者享受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抵免等优惠,税率为较低的17%的比例税率。值得一提的是,企业30万新元以内的应税所得享受部分免税待遇。对于所有企业,首1万新元免征75%,后29万新元免征50%;对于新设立的企业,首10万新元100%免征,后20万新元50%免征,优惠期限为3年。企业所得税的较低税率和优惠政策对投资具有吸引力。

个人所得税方面,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和1年中在新加坡停留时间超过183天的外籍人士为居民纳税人,其余为非居民纳税人,前者能够享受更多的减免税。居民个人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在2017年作了新调整,取消了17%的税率,增加了19%、19.5%和22%三档累进税率。非居民个人的税率则根据收入性质不同而变化。

流转税方面,新加坡实行商品与服务税,类似于我国的增值税,年应税营业额在100万新元以上的纳税人应登记纳税。基本税率为7%,出口商品和提供国际服务适用零税率,旨在鼓励出口。

创新项目可享特殊优惠

投资新加坡创新项目,最吸引投资者的除了基本税制新加坡公司税务免税政策,还有一些特殊优惠。

新加坡的税收优惠政策涵盖范围广、影响大,主要是为了鼓励投资、出口、研发创新和重点产业的发展,外资企业和当地企业基本上可以同样享受。在众多税收优惠政策中,新加坡着重实施两类优惠:生产力和创新优惠(PIC)、加薪补贴优惠。

PIC对于外商投资创新类企业有着很强的吸引力。根据规定,2011年~2018年,企业在符合规定的6项活动中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支出,可以享受400%的税收抵扣,上限为40万新元。这6项活动包括:购买或租赁自动化设备、员工培训、收购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注册、研究与开发和设计项目的投资。在“PIC+计划”(加强版的生产力和创新优惠)下,抵扣比例不变,上限提升至60万新元。对于现金流不足的企业,也可以选择上限为10万新元的现金发放优惠来代替上述优惠,即2013年~2016年7月31日,现金发放率为符合规定支出的60%;从2016年8月1日开始,这一比率从60%降到40%。不过,一经选择某一种优惠,不得改变。加薪补贴计划则是由雇主和政府共同出资,对低收入人群予以工资补贴。

除了上述两项,新加坡各税种还有不少优惠政策。例如,个人所得税方面,有鼓励居民储蓄的补充退休税收优惠、鼓励个人投资创业公司的天使投资者税收抵扣计划以及海外管理人员可根据停留时间缴税的非一般居民优惠和地区代表优惠。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国际船运企业、保险金融财务企业、先锋企业、国际贸易活动和研发活动等都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

可以看出,新加坡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明确指向,一方面集中于其优势重点行业,如运输仓储业、石油化工业、金融服务业、电子工业和生物制药业等;另一方面,高度关注创新与研发,这与大多数国家做法一致。

同时,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国土资源,新加坡设立了一些特殊经济区,享受关税、进出口税等方面的减免。企业可将总部、研发机构等设立在新加坡,把工厂设置在上述经济区,从而充分利用基础设施降低成本,同时享受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单向税收饶让有待改变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居民企业赴新投资,并不享受税收饶让抵免。特别是在投资创新研发项目越来越多的情况下,税收饶让抵免问题会成为一大困扰因素。

新加坡是一个高度开放的经济体,一直致力于贸易投资自由化。1986年4月,我国与新加坡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漏税协定》。2007年7月,我国与新加坡签署了新的政府间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其议定书,并分别于2009年8月和2010年7月签署了第二议定书和第三议定书。可以说,中新协定是我国对外签署税收协定的范本性文件。赴新投资企业要关注中新双方的税收协定,了解其条款,减少双重征税,规避税务风险。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中新之间单向的税收饶让抵免会增加企业负担。按照目前协定的规定,新加坡居民在中国享受到的税收优惠,在新加坡纳税时视同已按中国国内法纳税给予税收饶让抵免。但是,中国居民企业赴新投资,并不享受税收饶让抵免。

首钢国际在新加坡投资时就遇到了此类问题。首钢国际在新加坡成立首钢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经批准享受新加坡的全球贸易商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由17%降到10%。2014年,公司将新加坡公司税后利润转增资本后,在我国境内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被要求扣除在新加坡实际缴纳的税款。也就是说,中国赴新投资企业并不享受税收饶让抵免优惠,相当于没有最终享受到新加坡提供的税收优惠,只是将新加坡减免的税款,转到中国缴纳而已。

中新税收协定签署时,我国还是资本净输入国。目前,我国已经成为资本净输出国。这一重要变化,客观上要求加快中新税收协定修订,增加对中国企业的税收饶让条款,为“走出去”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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