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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接受公司治理理事会的建议,发布经修订的《公司治理守则》。
新守则列明公司应该如何采纳“若不遵守,就必须解释”的制度。新加坡交易所也修订了上市手册的相关内容,以确保上市公司向利益相关者披露的资料具有意义。
新守则也鼓励公司董事会定期进行更新、提高董事的独立性和多元性,以加强治理能力。
新守则将从明年1月起的财政年生效。上市公司则有3年的过渡期,来达到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手册修订后的规定。
金管局宣布,随着新守则出炉新加坡公司管理条例全文,负责检讨工作的公司治理理事会将解散。当局将根据理事会的建议,在年底前成立公司治理咨询委员会,以监督和支援公司推行新守则,同时就公司治理课题,为监管机构提供咨询。
配合《公司治理守则》的修订,新加坡交易所宣布将修改企业上市准则。
新交所说,除了其中两项规定之外,经修订的上市准则将从明年1月起生效。在较迟时候,也就是2022年1月才生效的两项规定是,将独立董事的最长任期限定在9年,以及独立董事须占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一人数的条例。
新交所说,实施这两项规定的过渡期较长新加坡公司管理条例全文,将让企业有足够时间确保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人数能符合上市准则的要求。
新的《公司治理守则》详见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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