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上市条件及程序(被新加坡公司聘用)

安排的新加坡律师、会计师、金融顾问对公司进行初步分析,看看俱不俱备上市资格。上市经理觉得可行,就与律师、会计师一起做个更详细的公司分析,并将资料处理编成上市申请书报新加坡交易所。,公司要满足条件后再报新加坡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时,可以先与新加坡交易所联系,且预先解决问题。境外上市公司的办公场所、人员设置、要求、招聘、薪酬、业务等

新加坡上市条件及程序(被新加坡公司聘用)

一、主板的上市条件

(一)最低公众持股数量和业务记录

1、至少 1000 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 25%,如果市值大于 3 亿,股东的持股比例可以降低至 10%。

2、可选择三年的业务记录或无业务记录。

(二)最低市值

8000 万新币或无最低市值要求。

(三)盈利要求

1、过去三年的税前利润累计 750 万新币(合 RMB3750 万元),每年至少100 万新币(合RMB500 万元)。

2、或过去一至二年的税前利润累计 1000 万新币(合 RMB5000 万元)。

3、或三年中任何一年税前利润不少于 2000 万新币且有形资产价值不少于 5000 万新币。

4、或无盈利要求。

(四)上市企业类型

吸引国内外优质公司上市,寻找国际伙伴,开放市场引入国外券商。

(五)采用会计准则

新加坡或国际或美国公认的会计原则。

(六)公司注册和业务地点

自由选择注册地点,无须在新加坡有实质的业务运营。

(七)公司经营业务信息披露规定

如果公司计划向公众募股,该公司必须向社会公布招股说明书;如果公司已经拥有足够的合适股东,并且有足够的资本,无需向公众募集股份,该公司必须准备一份与招股说明书类似的通告交给交易所,备公众查询。

二、创业板的上市条件

1、无需最低注册资本;

2、有三年或以上连续、活跃的经营纪录,并不要求一定有盈利,但会计师报

告不能有重大保留意见被新加坡公司聘用,有效期为 6 个月;

3、公众持股至少为 50 万股或发行缴足股本的 15%(以高者为准),至少 500 个公众股东;

4、所持业务在新加坡的公司,须有两名独立董事;业务不在新加坡的控股公司,须有两名常住新加坡的独立董事,一位全职在新加坡的执行董事,并且每季开一次会议。

三、上市的程序

1.委任 OS 安排的新加坡律师、会计师、金融顾问对公司进行初步分析,看看俱不俱备上市资格。会收取一定的费用,并将这部份的费用合并入后期工作费用里。

2.OS 安排上市经理。上市经理是新加坡交易所批准的上市项目总经办,他们都是券商或投资银行。上市经理的决定非常关键,如没有一个上市经理愿接,上市就没门。

3.上市经理觉得可行,就与律师、会计师一起做个更详细的公司分析,并将资料处理编成上市申请书报新加坡交易所。

新加坡交易所答复,答复共有三种:

a.不批,公司可以重新申请,但需针对不批理由进行改组,前题是上市经理对公司还有信心;

b.有条件批准 ( 非常可能 ) ,公司要满足条件后再报新加坡交易所;

c.无条件批准。

· 当交易所无条件批准或确认条件满足后,上市经理会安排招股书与其他手续工作如财务与账目审计、产业评估、法律评估、包销商等,这些工作也可以在之前就开始。

· 之后,上市经理会安排公开招股工作。

一般上市过程需要四到八个月。提交上市申请时,可以先与新加坡交易所联系,且预先解决问题。

前期与新加坡交易所联系且解决问题

– 21 天 呈上申请,交易所审核

0 天 呈上招股书

14 天 呈上招股书补充

21 天 公司股票上市

28 天 上市过程结束

注意:上市前期工作时间会因种种因素加长。几时上市也要看股市情况。

四、上市的成本

据有关资料,新加坡的融资成本约为 3%到 10%,新加坡没有申请数量的限制,可以同时提交。拿到“无异函”之后,到股票交易所去申请、审批,只需一个月,前后共有最少 6 个月时间就可以上市了(不包括前期初审时间)。

五、上市后的管理

1.融到的资金如何进入公司和如何使用?

融到的资金将由券商直接打入新加坡公司的帐户,一般新加坡上市公司会把绝大部分汇入国内,按照招股书中披露的资金募集资金用途来安排使用。

2.境外上市公司的办公场所、人员设置、要求、招聘、薪酬、业务等

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办公场所没有要求,但为了方便上市公司和投资人和交易所的沟通,一般都会由新加坡律师安排一个小型办公场所和一位负责联络的秘书,上市公司还会聘用一位新加坡籍财务总监,主要负责按时出具财务报表及和交易所及投资人的沟通。秘书的薪酬较低,为每月 2-3 千新币被新加坡公司聘用,财务总监的薪酬取决于个人资历,和中国本土的相当规模外资企业的财务总监薪酬相差不大。

3. 上市后的重大决策还是由上市前公司原股东掌握,董事会决议的通过一般比率在公司章程中确定,但董事会中的所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都由原国内公司股东(即董事长)任命,除非上市公司决议明显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般不会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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