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国不同,新加坡单独立法保护外观设计权。设计,指在任何物品或非物理产品上应用的形状、结构、颜色、图案或装饰特征,他们构成该物品或非物理产品的外观。外观设计权即用于保护该外观,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新加坡境内制造、进口、出售、出租或出于贸易或商业目的利用包含受保护外观设计的产品。
外观设计授权的条件
外观设计应具有新颖性,即该设计不得与在世界任何地方已注册的设计相同,也不得在首次申请日期之前在世界任何地方公开。
此外,设计属于下列情况时,不能获得外观设计权:
1.与公共秩序或道德相悖;
2.属于计算机程序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3.属于针对特定对象的设计(如墙壁饰板、奖章),以及文学或艺术角色等的印刷品(如日历、证书、优惠券、贺卡、传单、地图、扑克牌、明信片、邮票和文章);
4.属于方法或构造原则;
5.仅具有功能性;
6.设计取决于另一物品或非物理产品的外观,设计者打算将其形成一个整体,或使物品或非物理产品能够连接、放置、围绕或支撑在另一物品或非物理产品上,以便物品或非物理产品可以发挥其功能。
外观设计保护期
根据新加坡《外观设计法》第21条,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5年,自申请日起算。之后每5年可申请延长1次,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15年。
根据该法第22条注册新加坡公司程序,如果是基于版权保护期内的艺术作品注册的相应外观设计,其外观设计保护期在该艺术作品版权到期时到期。但如果版权保护期的截止时间早于外观设计保护期,则不能再对外观设计保护期进行延长。
在新加坡,如两人以上分别独立完成同样的设计,外观设计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申请人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境内已提交外观设计申请,在申请日之后的6个月内又在新加坡提出同一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
申请新加坡外观设计的程序
1.提交申请
外观设计申请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申请表
申请费
如果要求延期公开某个设计(可选),应在申请表上附带说明,并就每项请求支付费用
如果设计属于同一类别,或者根据新加坡《2017年第1号实践指南》的分类方式属于同一类别,则一项申请中最多可包含50个设计。
申请人还可以将图形用户界面(GUI)作为设计提交。
2.最低申请要求检查(Minimum filing requirements check)
IPOS将对外观设计申请材料进行检查,确认其中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表;
申请费;
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至少包含一个外观设计的附图。
成功提交上述各项后,申请人将收到在线确认函和申请编号。如果在一项申请中提交了多个设计,将收到每个设计所对应的编号。
3.形式审查(Formalities examination)
申请文件还需要经过形式审查,以确定以下各项是否齐备:
新颖性陈述;
分类和物品/非物理产品名称;
适合复制的设计附图。
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申请将进入注册和颁发证书阶段;反之,申请人将被通知在收到通知起的3个月内补充缺失的材料或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或修改申请文件注册新加坡公司程序,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4.注册并颁发证书
外观设计一旦被注册,IPOS将向申请人发出证书,权利人可获得从申请日起5年的外观设计保护期。
5年之后,权利人可以选择将保护期再延长5年。一般情况下,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最长为15年。
5.公开
注册后,外观设计的完整信息将在外观设计期刊和IP2SG注册簿中公开。一旦公开,这些设计可供公众查阅。
如果在申请时申请人已要求推迟公开,则在申请日起的18个月内,该外观设计不会被公开。
发布者:sgadmin,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gstarting.com/archives/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