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600018)6月12日晚间公告称,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盛投资”)拟将其持有的上港集团15%的股份,折价协议转让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以此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此次转让之后,上港集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国资委。
公告称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同盛投资将所持有的上港集团34.76亿股股份协议转让予中远海运集团。双方确认标的股份的价格为5.45元/股。
值得注意的是,上港集团停牌前的股价为6.19元/股,协议转让价格较市价折价11.95%。
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同盛投资持有上港集团总股本的4.86%;中远海运集团直接持有上港集团15%。
因上海市国资委直接持有上港集团31.36%,此次转让之前直接及间接持有上港集团59.38%的股权,因此此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港集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上港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
中远海运集团称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此次受让的目的是加强中远海运集团与上港集团之间的战略合作。
同盛投资则称,转让的目的是支持上海市政府、上港集团与中远海运集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强港航联动,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同盛投资为上海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其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是上海一家市级国有投资控股公司。作为洋山深水港区建设工程的投资主体,以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成国际集装箱枢纽港为目标,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采用市场化手段,通过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发挥投资主体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增强城市功能的基础性设施投资。
中远海运集团由中远和中海合并而来,旗下有中远海控(601919.SH,01919.HK)、中远海发(601866.SH,02866.HK)、中远海能(600026.SH,01138.HK)、中远海特(600428)、中海科技(002401)、中远海运港口(01199.HK)、中远海运国际(00517.HK)、中远投资(新加坡交易所代码:COS SP)、比雷埃夫斯港务局(雅典证券交易所代码:PPA GA)、中集集团(000039.SZ,02039.HK)、招商银行(600036.SH,03968.HK)、招商证券(600999)和览海投资(600896)等11家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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