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加坡公司组成
公司董事
1.新加坡公司的董事必须是高于18岁的自然人。
2.公司的董事会可以由一名或多名董事组成新加坡注册分公司,但必须至少包括一名本地董事(新加坡永久居民、新加坡公民、新加坡创业准证持有者、自雇就业准证持有者)。
3.董事主要负责管理公司。
公司股东
1.新加坡公司的股东组成无任何限制,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
2.公司法对外国人、外国公司在新加坡公司的持股比例没有限制;
3.公司自然人股东可以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一职。
商业秘书
1.新加坡公司须至少委任一位新加坡常驻居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新加坡公民、新加坡工作准证持有者)担任公司的商业秘书一职;
2.如公司只有一名董事,该董事不可同时兼任商业秘书。
二.新加坡注册公司条件
新加坡公民(SC)或永久居民(PR)
可直接注册公司,如果只有一个人,也可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和股东新加坡注册分公司,但必须委任一位秘书。
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外国人
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必须担任董事,同时可以做股东,外国人也可做股东/董事。
单独外国人
需申请创业准证(Entrepass)/自雇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通过后可以直接注册公司。新加坡工作准证对开公司的限制EP、DP可以做公司股东,但不可参与公司运作。(除非EP是在此公司申请的)SP/WP不可以做董事,但是可以做少数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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